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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的作用是证明文件的来源_电子签名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tamoadmin 2024-08-13 人已围观

简介1.电子签名的作用是什么?2.电子合同怎么签具有法律效力?3.电子印章有什么用?4.电子签名是什么并非电子签名取代手写签字盖章。电子签名是受时代发展,产生的更方便的产物。大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电子合同或者纸质合同,并非谁要取代谁。比如异地签署,就可以选择电子签名,为企业降本增效。《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的定义是:“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1.电子签名的作用是什么?

2.电子合同怎么签具有法律效力?

3.电子印章有什么用?

4.电子签名是什么

电子签名的作用是证明文件的来源_电子签名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并非电子签名取代手写签字盖章。电子签名是受时代发展,产生的更方便的产物。

大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电子合同或者纸质合同,并非谁要取代谁。

比如异地签署,就可以选择电子签名,为企业降本增效。

《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的定义是:“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也就是说合法合规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的作用是什么?

怎么使用电子合同?首先我们先选择比较正规的平台来完成签署动作。

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能够证明文件的来源,即识别签名人身份。

二是表明签名人对文件内容的确认。

三是构成签名人对文件内容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依据,不容事后否认。

怎么签?以微签以例子为您讲解,用数字签名、身份识别、时间戳、CA数字证书等技术,非常安全可靠。

首先完成微签在线登录/注册,完成个人信息验证。

其次在线签署微签包括(PC+APP+其他应用)

PC: 微签通过PC端哪些自主盖章呢?

是这样的,微签是按角色的权限去划分的,如果您是领导您有权限,那就直接把文件拖进系统就可以进行盖章签名。

App:

领导有权限盖章,可立即打开微签平台,直接在我的工作台中我要签章就能已完成签署动作,支持文件、拍照、相册等方式进行合同签署。

没有权限的怎么办呢?我的回答是我们可以走审批流程,微签可自定义流程,也有多种灵活设置会签、或签的审批流程,还具有独有的外发任务,目前市场就我们微签有唯一功能点,可以建立客户联系人添加邮件内容、附件就可以自动发送邮件或者发传真。非常简单方便。

其次就到了我们的发送途径。

分享微签内部好友:如果您要把文件发送给您的同事,直接通过微签内部发送出去,如您的客户也在用微签也可以通过微签的外部联系人进行发送。

分享微信/QQ:还是一样在已签文件把要分享的文件选中,就会弹出您是想通过微信/QQ发送,选择一个就可以了。

微签支持互签功能,您可以跟您的客户直接线上在微签中完成互签功能,并生成二维码或者链接形式发给客户,客户通过验证相关信息进行签名盖章等多种途径,这是简直是业界唯一多途径发送方式.

最后根据文件/合同审批的附件一键归档,使文件不落地,方便管理件也可以放到一个目录,系统可以自动取过来,会根据目录和文件自动归档

综上,就是微签的一些简单的操作流程,希望能帮助题主哦~

电子合同怎么签具有法律效力?

从技术的角度而言,电子签名主要是指通过一种特定的技术方案来赋予当事人一个特定的电子密码,确保该密码能够证明当事人身份的作用,而同时确保发件人发出的资料内容不被篡改的安全保障措施。

电子签名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技术的手段对数据电文的发件人身份做出确认及保证传送的文件内容没有被篡改,以及解决事后发件人否认已经发送或者是收到资料等问题。因此,验证解密得到的结果与经过计算后的结果必然不同,从而保证了电子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一样都是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保障机制,是由特定的机构提供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服务。电子认证,是指由特定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一定的方法对签名及其所做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一种活动。

电子认证主要应用于电子交易的信用安全方面,保障开放性网络环境中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电子认证是确定某个人的身份信息或者是特定的信息在传输过程中未被修改或者替换。电子认证即可以在当事人相互之间进行,也可以由第三方来做出鉴别。

电子印章有什么用?

电子合同 怎么签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的签订首先要使用智能文档设计工具,编辑合同内容(也可以从word文档直接导入),签约双方填写相关合同信息,并确认后,甲方先用电子印章(将一个类似于U盘大小的物体插入电脑,两次输入密码后,用鼠标点击电子文件下方空白处,一个红色的公司印章就印在指定位置)。之后,甲方用网络将合同传输到乙方,乙方用同样的方法盖上电子印章。这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就生效了。 一、保障安全性 据专家介绍,电子合同比传统的纸质合同具有更高的安全性。电子合同的安全性保障主要来自于电子印章技术和数字证书。一方面,电子合同的内容在盖了电子印章后不可更改,而且电子印章不能分拆出来使用。另一方面,数字证书是一个网上的 ,它可以确保合同的签订方和合同本身是可信任的。此外,电子合同用了密码验证和在传输过程加密的办法,以保证其安全性。电子合同如果万一被篡改,还将会提示为 无效合同 。据了解,电子印章与一份权威机构出具的数字证书结合,还有双重的密码验证,充分 保证合同 签订双方的正确身份。在传输中,也将取加密措施,充分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另外,技术上还可以提供专门的阅读插件,可以独立使用,保证合同不外泄。安全电子印章绝对不只是企业用户的产品,如今越来越多的个人网上交易,同样也需要。 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电子签名过程中要加密、解密,交易双方使用的密匙是随机产生的,由位乱码组成,实现破译的概率是零。与传统合同相比,数字认证更具有信息的保密性,数据的完整性等优势。 二、电子合同形式的合法性问题 任何一种合同,只有其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具备有效性和和可执行性。各国立法对合法形式的规范主要是要求用书面形式,而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最大特点恰恰是无纸化,所以电子合同可能会因形式不合法而被认为无效,不予保护。电子商业示范法用了一种令人信服,易于被各国接受的办法,这就是功能等同法认为电子合同只要满足了书面形式合同的基本功能,就应认为是合法的,不应拘泥于合同是纸的还是非纸的,事实上,书面形式不过是记录合同内容的一种方法,如果其他记录合同内容的方法能象书面形式一样,具有准确性、完整性、可核查性,就应认为符合法律关于书面形式的要求。网络交易记录的可靠性如果不低于其他技术维护的记录,不应因其是电子的而不是纸的来否认其合法性。我国 合同法 第11条也规定了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的表现其所载内容的形式与书面形式相联系的问题还有签名、原件 证据 的效力等问题。传统立法是针对纸面合同制定的,所谓的签名原件证据都是以纸为物质基础的。 因而电子合同似乎无法满足这些要求。下文将就电子合同中的签名证据等问题进行探讨。 1、签名 签名的主要功能是(1)表明文件的来源;(2)表明签字者已经确认文件所载的内容;(3)构成签字者对文件内容正确性或完整性而负责的证据。包括签字在内的各种传统认证方法,对交易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任何认证手段都不是完整无缺的。电子签名也称数字签名,是技术专家们设计了以电子数据密码表示密匙作为电子签章(electronic signature)再配合认证机机构(CCA)发送数字证书对个人持有的私人密匙作认证,实现 合同当事人 签字的功能。使用EDI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认证较之传统并无更多的不可靠性。事实上传统的签字要求关键在于所取的符号是否为当事人带者认证该文件的明确目的而签署或用的,不在于用何种形式进行签字。换言之,签字也可以使用某种带有独特性的符号来代替。实际上目前EDI交易中普遍用的电子签字和数字签字的技术,不但有认证功能而且更安全可靠,它与书面文件签字一样也能确认文件传输过程中的事实。例如电子文件由签名者发。电子文件自签发后未作修改。可防止电子信息易于修改而有人作伪,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在收到信息后予以否认等。因而电子签名应被接受为一种有效的签字方式。电子商业示范法也是按功能等同法对待电子合同的签名问题的。 2、原件 原件是相对于复制件而言的,其本义应是原始形成的书面文件。因为电子合同的内容是以数字的形式记忆在电脑中,不可能象传统的书面合同那样直接出示。对于原件的问题,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建议同样用在解决书面形式问题中用的功能等同法从大多数国家的证据法来看,原件的功能是:确保当事人能据此宣称权利或提出抗辩,并对交易进行认证,以及成为可能的最佳证据。换言之,原件的功能也就是对信息的认证以维护其真实可信度。因此只要能证明EDI电文确实是计算机所储存或接受的信息,就能满足证据法对原件的要求。因而从逻辑上讲,符合原件功能的电子合同应按原件对待。原件一个重要的功能是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来作为审判和确定责任的依据。电子信息一般都储存在电子计算机内,向法庭出示一般有两种方式(1)在计算机显示器上显示;(2)打印出。根据1985年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问卷调查,这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至于哪种是原件,就要看法院接受哪一种形式。而我国 民事诉讼法 要求当事人提供书证时,应当提交原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电子数据资料的电脑打印件不能视为原件,而是属于复制件或抄本。 3、证据 法律对合同或其他的民事行为要求用书面形式,主要是基于书面形式的证据作用。因为书面材料可以长久的保存,如有修改或增减都会觉察出来。而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且不留痕迹,不易觉察,因此就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电子数据能否具有与传统书面证据有一样的证据力呢?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这种储存在计算机里的数据能否被法庭纳为证据?电子合同既然能够存在,就肯定可以证明,因而其证据力是不可否认的,一项数据电文是否具有充分的证据力,主要看它有没有符合法律的如下要求: (1)客观性。作为证据的数据电文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数据电文虽然是以物质形式存在,但其价值在于内容,因此数据电文的客观性就于内容是否可靠,虚构的、篡改的数据电文没有客观性。数据电文的客观性主要从两方面入手:(a)信息的来源即谁提供的信息或信息产生的情况;(b)信息的完整性即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提供的规范性。计算机的操作有严格的规程,包括操作者处于严格的控制之中,系统未被非法人员操作等。 (2)相关性。证据与其所涉事实具有本质上的联系,保证重整方法和过程的客观科学性和合法性。只有紧密围绕事实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重组才能符合这一要求; (3)合法性。要依法收集和查证属实的事实。在计算机内部系统工作时其内部数据往往在内存之中,因此有必要用一定的方式将其固定,拷贝到软盘等存储工具上。因此要依法按程序进行搜索和案件有关并且是必须的计算机系统。尤其是在计算机网络中决不能进入其他与搜集案件事实无关的局域网络,扣押计算机存储介质应按行业的特点,在无损与案件事实的电子信息的情况下进行。在满足以上特点的情况下,电子数据是具有证据力的,否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贸易就难以发展下去。 中国法律关于电子合同证据问题没有规定。民事诉讼 法规 定的7种证据也不包括电子数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也没有电子数据证据的方面的内容。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也尚未发现 合同纠纷 以电子数据为证据定案的例子。但在一些 知识产权 纠纷案中有涉及电子数据的问题。例如: 被称为中国网络知识产权第一案的阳光公司诉霸才公司侵权违约案中当事人争执的标的就是电子数据,但是法官和当事人都未直接把电子数据作为证据,而是通过公证的办法来取证,以公证的结论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也就是说至少目前电子数据还很难单独作为证据存在,示范法的基本态度是:第一,肯定数据电文可以作为一种证据使用,不能因为它是数据电文而否定它的证据力;第二,关于数据电文的证据是否可以象书面证据一样在法庭上使用,要综合各种情况来判定。 随着电子时代的到来以及网络速度的迅速加快,网络将会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网上购物,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网上银行,网上货币等也将会成为人们长提的话题。因网民的网上行为而引发的一系列的贸易、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也会不断的涌现出来。目前关于这方面的立法无论是 在国内还是国际都还不完善不健全,这就要求各国和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必须更新观念加强已有法律的梳理和新的法律制度的创立,来推动网上经济活动的发展,保障电子交易的安,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就现在的市场交易形式看来已经淘汰了过去必须让双方都到场并在实体的文书合同上签字盖章才能将二者的关系确定下来,而又由于现在的交易很多都是在网上进行而由此产生了电子合同的形式,不仅便利且在有效的基础上还可以更好地保存。

电子签名是什么

电子印章用途与实体印章用途相差不大,主要用于以下几个点:

文件认证:电子印章可以用于对电子文档、合同、协议等文件进行认证和签署,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电子印章的使用,可以验证文件的来源和签署者身份,并防止文件被篡改或伪造。

合同签署:电子印章可以用于在线合同签署,简化合同签署流程,提高效率。通过电子印章的使用,可以实现远程签署,不再需要纸质合同和传统的手写签名,节省时间和成本。

公司行政事务:电子印章可以用于公司的行政事务,如公文、报告、凭证等的签章。通过电子印章的使用,可以简化行政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符合现代化办公的趋势。

网上交易:电子印章可以用于在线交易和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交易认证,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安全性。通过电子印章的使用,可以验证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升交易的信任度。

总体来讲,只要是需要用到实体印章的地方,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电子印章也具有相同效力。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通俗点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的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它类似于手写签名或印章,也可以说它就是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用途:在电子版的中秋贺卡,结婚请帖,建筑合同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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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子签名的定义中,可以看出电子签名的两个基本功能:

(1)识别签名人

(2)表明签名人对内容的认可

法律上在定义电子签名时充分考虑了技术中立性,关于电子签名的规定是根据签名的基本功能析取出来的,认为凡是满足签名基本功能的电子技术手段,均可认为是电子签名。

由电子签名和数字签名的定义可以看出,二者是不同的:电子签名是从法律的角度提出的,是技术中立的,任何满足签名基本功能的电子技术手段,都可称为电子签名;数字签名是从技术的角度提出的,是需要使用密码技术的,主要目的是确认数据单元来源和数据单元的完整性。